加密货币行业多家机构近日联合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出呼吁,要求监管机构不要对“新型”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实施全面限制,而应依据每款产品的具体风险轮廓与底层特征进行个案评估。
在SEC于60天公共评议期结束时公布的8月31日信函中,风险投资机构a16z建议监管层按照产品的内在特性评估非常规ETF,协调基金注册与交易所上市审查流程,并制定更可预测的审批时间表。数字资产管理公司Grayscale以及加密创新委员会(CCI)则分别表示支持可选的预提交保密讨论机制。
上述三家机构均反对修改现行投资公司分类规则,以避免将持有非证券资产的基金自动纳入《投资公司法》监管框架。SEC曾于6月30日就下一代ETF开启咨询窗口,询问现有法规是否仍然适用、此类基金应如何监管,以及注册流程是否需要调整。
a16z指出,基于加密资产的交易所交易产品(ETP)如今已在更为成熟的市场基础设施中运行,包括经交易所批准的上市标准和既定披露要求,因此不应与持有私募资产或采用其他新型策略的产品混为一谈。Grayscale亦主张,那些合规与披露记录良好的数字资产产品,不应仅仅因为被打上“新型”标签就面临新的资产组合条件或披露制度。CCI则呼吁在维持现有投资者保护的同时,推动ETF与非ETF类ETP实现监管效率的平衡。
总体来看,评论方普遍反对可能带来额外障碍或延迟产品上市的类别化监管变革。但在产品分类、审批流程及术语定义等问题上,各方意见存在分歧。一个显著的争议焦点集中在“ETF”这一名称本身:a16z建议将“ETF”限定为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的基金,而Grayscale则坚持认为该名称应反映经济特征,而不论其法律外壳如何。CCI则敦促SEC完善注册状态披露,而非对现有审批框架进行彻底重构。
